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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征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16     

博物馆藏品征集、接收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博览园各展馆藏品征集原则、征集范围、入藏标准、接收入藏程序等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藏品的征集、接收管理。

2 职责

2.1 陈展部负责藏品征集工作,一些情况下需要办公室协调,具体操作需要工程部配合。

2.2 陈展部负责藏品的接收管理,一些情况下需要办公室协调,具体操作需要工程部配合。

3 藏品征集原则

3.1 典型代表性

征集的文物应是反映历史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实物。

3.2 明确目的性

从博物馆的性质出发;从保护国家科学文化财富的目的出发;从陈列的需要出发。

3.3 科学计划性

征集计划应该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要包括:对馆藏品现状的调查;对陈列和研究需要的调查;对征集来源的调查;对公众需求的调查。

3.4 前瞻预见性

减少盲目收藏,降低藏品的淘汰率,做到“为未来而征集”,以保持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

3.5 建立完整的藏品体系

这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征集的重点应该放在本馆藏品中的空白和薄弱环节,也就是说尽可能的填补空缺。

4 藏品征集范围

4.1 农业历史博物馆

4.1.1 着重征集能够反映我国农业历史发展进程或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特点等各个时期的实物资料,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各领域的文献、文物。

4.1.2 反映我国近现代农业领域重大成果的实物资料和其他资料。

4.1.3 农业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有关文献。

4.1.4 与农业相关的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2 昆虫博物馆

4.2.1 各种昆虫标本和昆虫研究的文字、图片资料。

4.2.2 适宜展出的昆虫活体和相应的生态环境。

4.2.3 地质历史时期的昆虫化石标本。

4.2.4 能反映“昆虫文化”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2.5 我校昆虫研究方面专家学者的论著和最新研究成果。

4.3 动物博物馆

4.3.1 各种动物标本(包括化石标本、骨骼标本、皮毛标本、浸泡标本、模型标本等)。着重征集秦岭地区的野生动物资源。

4.3.2 适宜展出的动物活体和相应的生态环境。

4.3.3 征集在动物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培育的优良畜禽品种。

4.3.4 其他动物研究方面的图文资料。

4.4 植物博物馆

4.4.1 各种植物标本(包括化石标本、浸泡标本、模型标本等)。着重征集秦岭地区的野生植物资源。

4.4.2 适宜展出的植物活体和相应的生态环境。

4.4.3 征集国内在植物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培育的优良农作物品种。

4.4.4 其他植物研究方面的图文资料。

4.5 土壤博物馆

4.5.1 各种岩石、矿物、土壤标本。

4.5.2 着重征集能反映当前土壤问题、土壤危机(包括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和治理等方面)的实物资料和图文资料。

4.5.3 征集土壤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4.5.4 其他土壤研究方面的图文资料。

5 入藏标准

5.1 藏品应具有历史、科学、艺术方面的价值。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物品,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5.2 入藏藏品应是反应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各领域有代表性的实物,在征集过程中,应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可适当降低入藏标准。

6 接收入藏程序

6.1 根据藏品征集原则、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

6.2 接收时,总账保管员和库房保管员应同时在场,由征集人逐件填写入馆凭证,入馆凭证一式3份,由征集人、总账保管员、库房保管员各执一份。

6.3 入馆凭证应按年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6.4 接收文物的同时应收集文物的原始资料,包括发掘记录、征集记录、调查证明材料、收购发票及相关文字、图纸、电子资料等,总帐保管员将入馆凭证与原始资料一并保管。

6.5 对于捐展的物品,应按照国资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做好资产登记。陈展部按照要求进行陈列展览,并公布捐赠者姓名等信息。

6.6 按拟入藏物品的属性,对拟入藏的物品进行分门别类的鉴定。如果是文物,则会同省级文物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的内容包括真伪、时代、名称、级别等基本信息;如是动植物标本或其他藏品,则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7 如果拟入藏物品存在破损,需要修复保护,则组织专业修复人员进行修复。